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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9页(1157字)

1)工会工作要以贯彻《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工会面临许多工作,当前最现实、最有针对性的是要以贯彻《劳动法》为突破口,来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贡献。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这与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完全一致的。《劳动法》是规范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法律,不仅给工会履行基本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为工会从哪些方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具体的规定。把贯彻《劳动法》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就抓住了工会工作的本质内容,并可以带动起工会的其他各项工作。《劳动法》还具体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性质、权利,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因而,贯彻实施《劳动法》,即是以《劳动法》为依据,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新路子。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工会必须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劳动法》为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工会的制度、体制、机构、业务改革,应与《劳动法》的要求相吻合;工会工作方法、作风、人员素质的建设,也应与《劳动法》的要求吻合。

2)贯彻实施《劳动法》要以签订集体合同为重点

集体合同是依法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规范企业行政与企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是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最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因此,抓住了集体合同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要害,就可以带动起工会的各项工作。

签订集体合同要分步骤逐步推开。当前首先要在部分外资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国有企业试点。大多数企业目前主要是作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在基本条件具备后再全面推开。

3)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

贯彻实施《劳动法》,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和作法,更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不能简单的照抄照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实施《劳动法》。

在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则、工作准则和传统作法,同时又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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