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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工会对劳动争议的协调与对策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1页(574字)

工会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把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减少或避免争议发生以及协调好劳动关系的关键之所在。具体来说应做好如下工作:加强劳动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除了对职工进行此类普及宣传教育外,更要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意识,这是预防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工会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调解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做好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把好劳动合同的审查关,这样可以在劳动合同的签订阶段把可能引起劳动争议的规定或违法的规定消除于审查过程之中,从而使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大大减少。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工会必须责无旁贷地投身到劳动争议的协调与解决中去。工会应该力求解决劳企双方的争议,使其双方或重建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或依法、依据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在不同的劳动争议中,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同阶段,其地位是不同的,工会有时是劳动争议的中间调解人,有时是劳动争议的裁决者,有时是职工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有时工会自身就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劳动争议的发生越来越频繁,这种现象必将有增无减,因此,工会在这方面的工作将会越来越繁重,工会工作者必须在心理上、自身素质上、协调技巧上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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