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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总办公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36页(518字)

是全国总工会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全总书记处领导下负责处理全总日常的综合性工作。1949年10月建立。1953年5月撤销并成立书记处办公室。1958年8月恢复全总办公厅。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了解、综合、掌握全国工会工作以及全国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全总书记处和中央有关方面反映,提出建议;根据全总书记处的要求,组织、协调全总各部门、各全国产业工会的力量,落实全总的工作计划,完成全总的工作任务;对全总各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地方工会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全总主席团、执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做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需要由全总承担的具体工作;负责全总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负责全总党组、书记处会议的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的工作;负责完成全总党组、书记处交办的有关文件、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全总党组文件和全总文件的核稿以及用全总办公厅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审核工作;负责工会系统动态信息网的建设,收集和处理信息,编辑《工运动态》、《全总信息》和《工会工作通讯》;负责全总的文秘、档案、信访和机关的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总党组和书记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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