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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201页(805字)

工会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主要有:(1)工会基层委员会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指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报告;工会工作总结计划;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会会员会籍处理;必须由工会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2)工作例会制度。一般每周一次,出席对象为各车间(科室)工会主席、各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和工会干事等,由基层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内容一般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各部门汇报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等。(3)民主生活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检查工作,提高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矛盾,增进团结。(4)工作计划、总结制度。除了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中心工作,也应当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5)文书立卷归档制度。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等,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应随时归卷,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立成的案卷,一般在次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6)信访接待制度。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基层工会正、副主席都应当亲自处理来信来访,听来访者反映,关心职工疾苦,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还可建立职工来访接待日制度。(7)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干事应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出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工会干部的特点、着重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可采取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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