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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11页(888字)

工会财务民主管理,就是各级工会在花钱办事和工会财务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其基本要求是:

(1)向群众作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

工会财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工会组织要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和积极分子参加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监督,首先要让他们了解、熟悉和掌握党、国家和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等,这是实行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的必要条件。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经常地向会员和职工群众宣传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让他们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和道理,懂得如何管理和监督,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花钱、办事同群众商量

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是工会的主人,工会资金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在制定的收支计划之前都要同群众商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此基础上,根据群众的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有关财务方针、政策规定,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的原则,编制好全年收支预算。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批准执行,防止和避免在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上少数人说了算。

(3)定期向会员群众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工会组织在财务工作上要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就必须定期向会员群众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基层工会要按月向会员群众公布会费的收交情况;按季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帐目;县以上地方工会(含按系统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要按年向下级工会公布收支帐目。公布帐目要明确具体、通俗易懂。各级工会组织要在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上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工作情况。总之,工会财务工作要实行公开化、民主化,提高透明度,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充分体现工会财务管理的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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