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工会工作手册

什么是工会在停工、怠工时的协商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83页(591字)

工会在处理企业停工、怠工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工会法》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工会参与解决企业发生的停工、怠工事件对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因劳动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稳定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生产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工会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同时侧重两个方面:第一,当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时,工会有权会同企业行政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即职工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企业本身也是可以解决的,工会就应做企业行政方面的工作,与企业行政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引起停工、怠工的合理要求,从而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在协商解决职工合理要求的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劳动纪律,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这是因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有企业的利益搞好了,才会有职工利益的改善。企业搞不好,职工的利益也受到侵害。企业搞不好,职工的利益也受到侵害。尽快说服职工恢复生产,是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工会不仅要维护职工的眼前利益,也要维护其长远利益。应尽快协助企业行政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