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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集体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05页(1980字)

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及其主管机关、雇主及雇主团体之间缔结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一切东西都商品化了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制度的三项基本制度之一的契约自由原则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雇佣契约作为资本家与劳动者订立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得到了资产阶级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工人阶级由于自身经济能力弱,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以维持生存,这样就有了关于劳动力买卖的法律表现形式——雇佣合同的产生。在单个雇佣合同下,劳动者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不如资本家,因而常常处于弱者地位,不得不接受雇主提出的苛刻的、不公平的雇佣条件。于是,劳动者便开始组织团体——工会,希望以团体的优势来对抗资本家的经济优势,从而出现了工会代表职工与雇主或雇主组织签订集体合同来代替单个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尽管都是劳动法中规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效力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就合同主体而言,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工会组织,而一方是企业行政,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单个劳动者,另一方是企业行政;从合同内容而言,集体合同涉及整个企业的生产任务和适用于全体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等内容,而劳动合同从涉及职工个人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从合同效果来看,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而且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条件的规定对单个劳动合同具有预决的效力,同时劳动合同的订立还不能违背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

集体合同,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欧洲,是伴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而逐渐发生发展起来的。19世纪中期,由于工人组织活动的高涨,资本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减少和降低工人运动的影响,承认了工会的团体协约权,集体合同由此产生。但现代意义上的集体合同法的产生,却是20世纪初的事了。世界上第一个颁布集体合同法的国家为新西兰,此后,世界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有关集体合同的法律。在我国,早在1922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就曾在《劳动法案大纲》中指出“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协约的权利”。并把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人运动的斗争纲领之一。1930年,在中国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团体协约法》,这是我国出现最早的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集体合同法规。后来,在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内,为了发展生产、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先后在公营、私营工厂企业中推行过集体合同法律制度。解放后,1950年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国家也曾颁布过一些涉及集体合同的法规,但在1957年以后,集体合同制度却在我国被废止了。

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种劳动关系的协议,其内容主要是规定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改进劳动组织和促进经济效益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劳动竞赛、劳动纪律、工资奖励制度、劳动保护措施、技术培训计划、劳动条件标准以及合同确立、变更、解除和合同纠纷处理办法与秩序等等。集体合同的内容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劳动法制的建设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越发展,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标准和职工生活条件会越高;法律越完善,集体合同的内容会越完备,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集体合同的内容会有所区别。集体合同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签订时要经过起草合同草案、组织讨论、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签字备案等程序。在资本主义社会,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是通过集体谈判来实现的,工会组织每年都要和雇主方面就集体合同的全部或某一单项内容举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我国目前尽管没有颁布集体合同法,但集体合同制度已在全国各地逐步推行起来了。而且不仅国有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就是在一些私营企业和外资投资企业,集体合同制度也有存在。在我国发展集体合同制度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其一,它能把发展生产力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两大内容结合起来;其二,它能够提高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三,还可以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国会不断得到发展。当然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不仅需要较完备的法规进行调整,而且,还需要建立一整套有关合同的管理制度。不然集体合同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在目前我国迫切需要制定有关集体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调整和规范集体合同制度,使其沿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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