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虞张冯中医儿科手册》第55页(1054字)

凡药性寒凉,具有清解里热及泻火作用的药物,统称清热药。主要用于表邪已解,里热炽盛,而无积滞的里热病证。其主要药理作用有①抗病原微生物作用:对多种病毒、细菌、真菌、螺旋体及原虫等有不同程度的抗生作用;②抗细菌毒素作用;③解热、抗炎作用;④增强抗感染免疫能力,抑制变态反应;⑤清热凉血药具有抑制血小板功能,抗DIC及改善血液流变性作用;⑥部分清热药有降压、抗肿瘤、抗白血病、利胆保肝、解毒等作用。应注意:①里热病证如兼表证,当先解表,后清里,或与解表药同用,以表里双解;②对脾胃气虚、食少便溏者慎用;③对阴盛格阳、真寒假热者禁用。本类药可分以下五类:

(一)清热泻火药 性味多甘寒或苦寒,能清气分热,包括清肺、胃、心、肝、胆之火,多有生津止渴除烦作用。

(二)清热燥湿药 性味以苦寒为主,苦能燥湿,寒能清热,多具有清热解毒作用,并具有抗菌作用。主要治疗湿热合邪,如大肠、肝胆湿热等。应注意:凡脾胃虚寒、津伤阴亏者当慎用,必要时,可与健脾及养阴药同用。

(三)清热凉血药 性味多甘苦咸寒,咸能入血,寒能清热,能清血分邪热,有凉血清热作用。主要用于营分、血分实热证。热邪入营血,常耗阴伤液,此类药中某些药物兼有养阴生津作用,故又可用于热病伤阴之证。如为气血两燔,可配清热泻火药,以气血两清。

(四)清热解毒药 性味以苦寒、甘寒为主,主要用于各种热毒病证。此类药多有抗菌作用。对疮疡、喉痹、痢疾等不属于阳证、热证,而属于阴证、寒证者,不宜应用。

(五)清虚热药 性味多寒凉,具有凉血退虚热的功效,用于骨蒸潮热,低热不退等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