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4页(663字)

党的领导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对于全国人民(包括工人阶级)所起到的引导、率领、动员、组织等作用。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创造者。党的领导的实质是引导、带领、帮助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政治领导即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出政治方向、目标理想;思想领导主要是用先进思想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克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这是实现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组织领导主要是指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这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的。

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途径是:把党的主张通过国家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的干部;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十六大报告指出,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就是团结和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推进事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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