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备党员因冤假错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平反后的党籍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22页(270字)

(1)被错误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好,现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党龄应从原定转正时算起。

(2)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度表现不够好,但现在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考虑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但其党龄应从这次复查、党委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一直表现不好,或后来犯有其他错误,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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