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党察看期间调动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32页(185字)

一般情况下,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不要调动工作,因为原单位党组织和群众对犯错误党员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监督和帮助其改正错误。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调动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格式填写,但是应将该同志受处分的情况和留党察看的起止时间另行通知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以便继续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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