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52页(949字)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把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以壮大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履行入党手续,不单纯是一项业务工作,而是确保党员质量的重要组织措施和原则。因此,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并使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主要有:

(1)要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人一般应向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特殊困难,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2)要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一般由本人填写。填写时用钢笔或毛笔,要严肃认真,对党忠诚老实,不允许有任何伪造和隐瞒。

(3)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详细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且作出决议。在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应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同时,还要通过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支委会认为发展对象条件具备时,即可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必须通知发展对象参加。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要经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要集体讨论审批。在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认真负责地进行考察,并对介绍人的意见和支部大会的决议进行负责的审查。经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

(6)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组织他们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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