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统战工作的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465页(609字)

(1)从全局看,统战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泛,形成全中华民族一切有爱国心的人民在内的最宏大的规模。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不管是民主党派还是无党派人士,不管是知识分子还是工人、农民,不管是国有、集体、个体企业还是“三资”企业,我们都要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坚定不移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只要爱国,即使是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都要积极争取团结。祖国统一和国家繁荣强盛,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2)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宏大规模性决定了基层统战工作范围的广泛性,但基层统一战线工作毕竟有自己的特定范围,一般说来,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①以行政隶属关系为依据,归属本基层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乡镇、街道纯居民中的统战对象。②以户籍为依据,居住在本地区的统战对象。③除了在县级以上单位工作的,或在县以上各级人大、政协作了安排的,由相应的统战部门联系之外,其余在基层工作或已离、退休回基层单位的统战对象。④其他应属基层单位联系的统战对象。

以上方面表明基层统战工作的范围相当错综复杂,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分析态势,正确掌握情况,把基层统战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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