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56页(853字)

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这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职工的具体利益包括职工的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权益。从当前来看,有以下一些突出问题工会应作为维护工作的重点:劳动就业问题、工资分配问题、物价和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问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特殊利益问题等。

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向党和政府部门反映职工的呼声和实际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根据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有计划地为职工办实事,每年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工会要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基层工会应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大众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工会要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的管理、职工教育规划的制订和职工教育改革工作,维护职工受教育的权利。要办好工会的各级各类职工学校,以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为重点,推进职工教育的改革。要继续抓好群众性的读书自学活动,鼓励和引导职工走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之路。

工会所属的文化宫、俱乐部等文化事业,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倡导文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反对和抵制一切迷信活动,反对和抵制腐朽没落思想和错误思潮对职工队伍的侵蚀,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发挥其“学校”和“乐园”的作用。要影响和指导各种职工业余兴趣爱好小组和协会的活动,使其更好地发挥自娱自乐和自我教育的双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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