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报告工作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62页(549字)

党内报告工作制度是党的重要工作制度,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或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的一种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扬这一制度,能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党员知道,重大问题让党员讨论,以保证党员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它能使党的基层组织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集中党员的智慧,形成正确的决议,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报告工作制度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党的基层组织都要自觉地坚持这项制度。

实施报告工作制度应注意:

(1)要迅速及时。所谓及时,就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工作,不能借故拖延或取消。所谓迅速,就是一些急需报告的问题,要随时报告,使上级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情况。

(2)要实事求是。报告工作必须尊重客观事实,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能弄虚作假。

(3)要简明扼要。报告工作的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切忌“假、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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