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党在基层的领导和活动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733页(4194字)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社区是我们党联系城市广大群众的纽带,社区党组织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市场经济空前活跃,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劳动人事关系、人们的就业渠道与利益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社区思想文化建设的任务日益加重,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社区党建工作的核心问题。为适应上述新情况和新变化,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按照新时期党的建设总目标,势在必然地要求改进党在城市社区的组织方式和领导(活动)方式,即要求党的基层执政方式有所转变或有所创新。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这种转变或创新主要表现于以下四个层面:

1.善于用改革精神,探索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新方式

过去,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大多以纵向的行政管理为主,条块相对分割。街道党的建设工作机关化、行政化,街道党组织很少与社区单位党组织联系。现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中的条块分割状况逐渐被打破,一些地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势在必行。适应这种需要,以街道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在活动内容上,以搞好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为中心,以“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为抓手,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以给社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组织领导上,在街道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在坚持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党员活动指导、作风廉政监督、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种协调机构,积极争取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支持与配合,使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中去,深入到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的过程中去,深入到居民群众自治管理的实践中去。在工作机制上,正确处理街道党建与社区党建的关系,同步加强,互相促进。运用市场经济体制,充分挖掘、合理配置社区资源,探索社区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社区单位党组织及社区在职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依靠党的基层组织推进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发展,扶持基层群众自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不断推行民主建设,实现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民的社会民主。社会民主是国家民主、制度民主的基本内核。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是促进社会民主成长、发育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渠道,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要发展社会民主,离不开以全体人民群众为原动力的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因此,将包括城市社区在内的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纳入国家民主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国家民主体制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权体制以外的社区基层民主的开发和建设,推进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

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发展主要体现为“三自”的发展,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在这“三自”发展中,自我管理的发展是基础,是核心。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都是在实现自我管理的基础上确立和发展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具有自主地位和能力的社会主体的日益成熟,自我管理的发展将主要体现为群众自治性的提高,亦即更多地围绕协调、整合和实现社区自身利益来展开。从政治发展角度看,这种自治性因素的提高,必须通过双重的政治发展过程来实现:一是逐渐减弱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和干预。二是提高社会自主性和独立性,逐步加强社会自我管理、自我协调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基层自治发展所要求的民主政治发展还需要党和政府对社会进行新的、有效的动员和整合,以充分培育基层群众自治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基础。这种动员和整合,在城市体现为基层组织力量通过社区建设来动员和整合日益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化的城市居民,培育居民的社区认同、公益观念和参与意识。

在现代社会发展条件下,任何形式的自治都不是自发的。由政府包揽城市街道、居民区事务的基层执政方式不可能真正实现城市社区基层自治发展,但如果离开基层组织力量的支持和导向,也不可能使基层民主获得实质性的进展。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基层社会自治发展需要有一个主导性的、有效的政治力量来支撑。在中国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这个主导性的、有效的力量自然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城市社区就是街道党工委和居民区党支部。而居民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又有利于强化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居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创建的民主运作机制,把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3.开展社区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城市基层社会的落实

当前,为了提高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党的执政方式正在向依法治国转变。与此相应,在党的基层执政方式的转变中,必然包括对城市社区的依法治理。街道社区的依法治理,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事关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性质在基层如何体现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在城市管理中,传统的街道——居委会管理模式正在逐步向现代的社区管理模式转变,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必然给街道社区的依法治理提出新的要求:一是与街道——居委会传统治理模式转向现代社区治理模式相适应,街道——居委会依法治理应向社区依法治理转变;二是社区依法治理是以往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丰富发展;三是在此过程中社区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工作思路可以进一步拓展;四是需要重点探索在社区依法治理中如何体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密切结合。

新形势下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具体目标任务是: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法律意识有明显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社会事务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社区居民能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居民启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居民自治得到比较好的实行;社区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社区的稳定有更充分的保障。按照这个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社区依法治理应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党委(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组织引导实施、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检查、社区内各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2)制定一个科学的规划,积极稳妥、梯次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3)建立健全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4)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主要任务来开展工作。

4.立足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新发展,拓展党的群众工作新领域

改革深化,城市发展,利益格局调整,就业分配方式变化,使社会生活中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它们大量地显现在社区。即使是一些“单位”里发生的事,往往也同社区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生活集聚的社区,已经成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成为党的群众工作一个亟待探索、拓展的新领域。这同样是党的基层执政方式转变所需要的。

迅速发展变化的社区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告诉我们,如今社区生活的内涵,社区群众工作的领域,已经大大地拓展了:产业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下岗、转岗人员增加,新经济组织大量出现,市民收入水平提高,新的生活服务需求的增长,使社区群众工作中的经济内容日益突出;“双休”制度的实行,节假日的增加,在职人员在社区活动时间的增多,离退休人员的增加,人们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意识的增强,使社区群众工作中文化体育的分量日益加重;城市改造与市政建设的发展,动拆迁、小区规划与建设、绿化、物业管理等等新问题的发生,使社区群众工作面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些情况提醒我们,社区群众工作再也不是传统的街道、居委会工作模式了。社区工作者要有全新的意识、全新的精神状态,社会各界对社区工作也要刮目相看。

拓展党的群众工作新领域,由谁来担当?责无旁贷的是社区各级党组织。每个社区都是一个开放性很大的“小社会”,来自各地的流动人口、身份不同的人员在一起居住;各种各样习俗不同的人、形形色色的组织、团体在这里活动;五花八门的信息在这里传播,各种各样的文化在这里交流。面对“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传统的主要依托单位、系统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显然不能适应社区复杂多变的新情况。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思考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社区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的问题,其前提是研究社区、了解社区,熟悉群众、贴近群众,把握社区在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中的地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发展规律。要正确认识和分析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表现,依靠党员了解民意,特别注意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在继续关心群众经济生活与合法权益的同时,认真关心群众的精神生活,积极创造能为大家所接受、行之有效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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