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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史学习手册》第160页(933字)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过程中,资本家为了垄断市场,控制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避免在竞争中遭到损失以保证高额利润,少数控制了某种商品生产和销售的大资本家,就相互勾结起来,并通过一定的协议互相联合成立操纵市场的组织,称为垄断组织。

根据资本家之间相互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及具体目的不同,垄断组织就有不同的形式,资本主义各国垄断组织主要有四种基本形式:

(1)卡特尔形式,卡特尔是法语同盟或协定的音译。由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联合共同签订协定,划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的产量和售价,交换专利权和雇佣劳力条件等,这是资本主义垄断组织最普通的一种形式,比较流行的卡特尔有三种:①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②规定统一垄断价格的卡特尔。③规定生产规模的卡特尔。

(2)辛迪加形式,辛迪加是希腊文结盟之意,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之间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料而成立的垄断联合,其集中程度比卡特尔高,它成立统一的销售机构,设有总办事处,参加企业的产品销售和原料采购都由总办事处统一办理,但生产上和法律上仍是独立的。

(3)托拉斯形式,托拉斯是一种集中程度较高的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或相关的企业联合组成,它比辛迪加更加集中,参加托拉斯的企业在商业上,生产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由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董事会操纵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

(4)康采恩形式,康采恩是德语Konzern的音译。指多种企业集团,它是以某个大资本家集团为基础,包括数十个以至数百个不同经济部门的工业企业,贸易公司,运输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的垄断联合体。康采恩不仅包括单独的企业,而且包括个人资本家和托拉斯。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受最大资本家的支配,它通过人事参与方法来控制下属一系列的“子公司”,它还把势力扩展到政府部门,许多巨大康采恩的负责人同时又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高级官员,左右着政府的内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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