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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毒血症病人的麻醉

书籍:麻醉科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麻醉科手册》第510页(1211字)

【病情特点】 妊娠毒血症多见于妊娠末三周左右,一般均于抽搐停止后24小时,需施行剖腹手术以终止妊娠。麻醉前常存在下列病情:①程度不等的肝、肾功能不全;②严重强直性、阵发性抽搐,烦躁不安或昏迷;③严重高血压,可能导致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④术前常已应用大量镇静药;⑤胎儿可能已死,胎盘可能早期剥离而有出血情况,可能存在纤维蛋白原缺少症而有出血不止情况。

【麻醉前准备】

一、持续吸入高氧。

二、使用冬眠药和镇静药控制烦躁不安,以安定静注或肌注最好。

三、需适当控制血压,可用肼苯达嗪15~50毫克静注,或妥拉苏林25~50毫克静注,必要时可用0.1~0.2%阿福那静滴。也可以用持续硬膜外腔阻滞,用0.1%地卡因或1%普鲁卡因以降低血压。

四、为预防抽搐,可静注10%硫酸镁10~25毫升。抽搐严重者可用硫喷妥钠及琥珀酰胆碱静注,快速气管内插管施行控制呼吸加以控制。

【麻醉选择】 在上述准备下,可选用:

一、硬膜外麻醉 较最适用。用药量较常用量减少1/2~1/3。浮肿愈重者,往往用药量愈小,必须注意避免阻滞范围过广而影响血压。

二、局麻 适用于并发胎盘早期剥离或前置胎盘而有严重失血的情况,麻药中禁用肾上腺素。

三、冬眠强化麻醉 可在术前冬眠药物的基础上,结合局部浸润麻醉进行剖腹产手术。术中根据需要,可再适当加用冬眠合剂。

四、全麻 仅适用于抽搐严重的病人。以用快速诱导气管内插管后,以氧化亚氮~氧维持,或静脉普鲁卡因复合药维持。禁忌使用氯胺酮、氟哌啶或γ-羟基丁酸钠。

【处理要点】

一、限制输液量,不用钠盐。

二、尽量不用升压药。若出现低血压,可先给氧,同时改变体位(左侧卧位或托起子宫并移向左侧);如仍无效,可酌用小量麻黄素或多巴胺,但禁用新福林、甲氧胺等。

三、以应用合成的催产素较佳,因可使血压的升高较缓和些。禁用垂体后叶素。一旦发生严重高血压,特别是舒张压升高时,可立即用小量氯丙嗪(2.5~5毫克)或乙酰丙嗪(1~2毫克)静注,需要时可每隔5分钟用一次,直至血压下降至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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