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12页(2095字)
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我们还要清楚会计核算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即是会计原则,它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概括和总结,反过来又用于指导会计实践工作。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一共有十二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核算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即收入或者费用是否计入某个会计期间,不是以在该区间是否收到或支付现金为标准,而是依据收入或费用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或由该期间负担来确定。比如,公司卖货,对方已预付一部分定金,虽然我们当月已拿到部分贷款,但尚未发货,所以,此笔收入不能计入本期,而应等交付货物时记账。
2.有用性原则
该原则指会计核算资料必须有用,必须能满足使用者需求。当然这种满足是针对个别使用者而言,只是部分满足,而非全部满足。
3.谨慎性原则
指会计核算应当多考虑企业经营的风险,低估企业资产与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要算足。比如,企业的应收账款,在相当长的时间尚未收回,这种资产便成为企业的不良资产,从谨慎性原则出发,要充分考虑风险,就要低估该部分资产价值,因此就产生了计提坏账损失的办法。也就是对该部分应收账款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损失记入费用科目,从而降低企业风险。
4.可比性原则
即会计指标应当一致,相互可比,按规定处理方法进行,当然,遇到特殊情况,在符合程序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变更其处理方法。比如,在存货计价的处理上有五种方法:先进先出,后进先出,移动平均和完全平均及个别计价法。企业应选择其中的一种作为计价原则,这样的会计信息才有可比性。当然,若企业想变更这种计价方法,必须在不违背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按规定的程序加以变更。
5.真实性原则
即会计核算要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换句话说就是要求“真账真算”。否则的话,将会导致决策错误,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从而使社会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6.一致性原则
指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一致性原则是可比性原则的基础。
7.及时性原则
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会计资料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价值往往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因而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会计报表必须及时报送,从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会计信息失去时效。
8.清晰性原则
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因此会计信息应当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9.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10.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即某个会计期间的收入确定实现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的费用,来计算企业的损益,明确该期间企业盈利或亏损状况。这种配比原则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11.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
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所带来的收益只与本会计年度相关;而资本性支出则是指该支出不仅与本年度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年度相关。之所以要求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很重要的一面就是要合理确定企业年度的损益。确定的这种损益将成为向政府交税的重要依据。
12.重要性原则
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核算方式。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并在财务报告中作重点说明;而对于次要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会计核算,进行合并反映。使会计核算在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有助于简化会计核算,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