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及吊销驾驶执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49页(444字)

持有正式驾驶执照者如果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受停牌或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有关违例行为主要有:

1.盗窃交通车辆;非法取用(驾驶或搭乘)交通车辆;携带工具进行与盗窃或非法取用交通车辆有关的行为;

2.不良驾驶;过失驾驶造成死亡;在醉酒或药物影响下驾车;

3.使用或容许使用不合规范的或欠维修的车辆;无牌驾驶;无第三者保险驾驶;两年内违例驾车被扣分达15分以上;

4.的士司机无故拒载乘客或滥收车费;

5.因违法行为而取用车辆逃避拘捕的行为。

停牌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重新中领驾驶执照。被吊销驾驶执照者,在处罚后5年内不得中请正式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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