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吉尔·培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73页(635字)

【生卒】:约1214-1294

【介绍】:

中世纪苏格兰的经院哲学家,唯名论者。近代实验科学的先驱。出生于贵族家庭,本人是弗兰西斯教团的僧侣。1227年起在津大学学习、任教,其间还曾在巴黎大学任教。他反对正统经院哲学,提倡科学实验,对教会的腐败和僧侣的愚昧进行了无情的攻击,提出要用“物质的剑和精神的剑一起来纯洁教会”。为此他一生历尽坎坷,曾因进行科学实验被教会视为异端而遭长期监禁,晚年又因着作触犯教会被囚禁14年之久。培根主张,科学研究应面向自然,通过实验揭示自然的真理。他指出,在掌握真理方面,存在着四种障碍,即“毫无价值的权威;习惯的影响;流行的偏见;以及由于我们认识的骄妄虚夸而来的我们自己的潜在的无知”。要获得真理,必须克服这四种障碍。他认为,实验科学的基本原则是经验,“没有经验,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充分被认识”。“因为获得认识的方法有两种,即通过推理和通过经验。”而推理得出的结论只有通过经验才能得到证实。所以,要获得真理,必须献身于实验。他非常重视数学,认为数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因为数量是一个中心范畴,一切实体、时间、地点都要表现出其中量的规定。培根的唯名论思想是同他重视自然和实验的倾向分不开的。他认为,自然只产生个别的具体事物,个别事物才是唯一真实的实在。共相作为同类个别事物所具有的相似性和一般性,只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他的主要着作有:《大着作》、《小着作》、《第三着作》、《哲学研究纲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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