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森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71页(485字)

【生卒】:1917-

【介绍】:

美国分析哲学家,1939年毕业于哈佛大学。1949年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普林斯顿大学、洛克菲勒大学、芝加哥大学和斯坦福大学哲学教授。戴维森是奎因的学生,主要从事语言哲学的研究。他的意义理论在当代美国语言哲学领域有着较大的影响。戴维森继承了塔斯基的语义学的真理论,主张把真理论和意义理论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他认为,一种语言的任一语句的真值定义就是该语言的意义。在探讨语言的意义时,他认为应该考虑下列两种情况:其一是每个语词的意义都是由组成这个语句各个部分所决定,其二是一个语句的意义不是完全独立于其它的语句,因为各个语句之间都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根据他的意义理论,一个句子的意义依赖于它的成分的语义属性和该句子的结构。他还认为,如果一种真理论符合某些形式的和经验的限制,那么,对于一个知道它符合这种限制的人来说,它就可以作为一种意义论。戴维森的着作有:《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与哈曼合编)、《决策论》(与叔佩斯、亚格尔合着)、《语法的逻辑》(与哈曼合编)、《真理和意义》(论文集)等。

上一篇:塞拉斯 下一篇: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