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依据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常见精神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手册》第171页(2824字)
(一)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意念、强迫动作。
1.强迫观念
(1)强迫性怀疑:对自己做过事的正确性产生怀疑,放心不下,反复检查,明知这是多余的但是摆脱不了。例如,某患者外出总怀疑自家门没有锁好,反复检查,锁住再开锁,再锁住,离开家门已经20米了,越想越不放心,再回头回到家门口,检查门锁是否锁好,反复检查。又如,某患者做饭后怀疑煤气开关是否关好,在煤气开关前,要花费几分钟时间先认定要关的开关,在关完煤气开关之后仍不放心,要反复检查数次,确信自己没关错才能安静下来。
(2)强迫回忆:对往事、经历反复回忆。某患者在下学回家后,每当吃饭前都要不由自主地回忆自己的愉快经历,要回忆多次的愉快经历后才能去吃饭,否则就无法进食。
(3)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常对一般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小事反复思考,寻根问底,例如患者整天不由自主地想:“太阳为什么从东方出来”,“人为什么活着”,“鸟为什么只大便不小便”,明知无聊,却无休止地内心争辩。
(4)强迫性对立思维:患者大脑中出现一个想法,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与原来想法相反的语句,例如某患者看到自己父母的家,脑子里想到的是“狗窝”,看到漂亮的衣服,想到垃圾站里的垃圾,看到了“富有”二字时,脑子里立即想起“贫穷”。
2.强迫意向 患者反复体验到被某些相反意愿所控制的内心冲突,明知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却无法控制,例如某患者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心里却想着要到的阳台,向阳台走去,突然产生要将婴儿扔到楼下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引起了患者的恐惧与不安。
3.强迫动作 强迫洗涤,因害怕不清洁或怕被染上某种疾病等,患者反复洗衣服、洗手、洗头等,患者往往自知洗过后已经清洁了,不必再洗,但无法控制仍要反复洗涤,非常苦恼,例如某女性,30岁,认为每次外出后头发会很脏,会得病,所以每天下班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反复洗头,反复洗、反复冲。春节时外出会友,回来后自觉头发很脏,洗头用了2个多小时,致使家人责备她,可她还是想继续洗下去。
4.强迫计数 患者表现为不可克制的计数,当患者在马路上经过时,不由自主地计数路边的路灯个数,倘若无意中数错了,心里就烦躁不安,必须从头数对才能回家。
5.强迫性仪式动作 这是患者在做某事之前重复要做的一套固定动作,这对患者来说,只有这样做了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活动,否则什么也别想安心做下去,例如有一学生,男性,每天中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背着书包到公共厕所站10余分钟,然后才能回家洗手、吃饭,准备下午的功课,数次想摆脱此仪式动作,放学后直接回家,不仅不能这样,反而变得更加坐立不安、手足无措,无奈之下,又重新背上书包跑到公共厕所站一段时间后,再回家才算好一些。
(二)诊断原则
1.反复出现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
2,有典型的强迫症状,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动作,明知道没有必要,却无法摆脱。
3.自知力良好,求治心切。
(三)诊断标准:CCMD-3
*43.3强迫症[F42强迫性障碍]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思,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③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功能: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
(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四)鉴别诊断
1.精神分裂症 有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在其疾病发展过程中出现强迫症状,但是精神分裂症的强迫症状与强迫症不同,其鉴别点有以下几方面。
(1)其强迫的内容大多是荒谬离奇、无法理解的。
(2)无自知力也无求治要求。
(3)患者具有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症状及其他症状,如幻觉、妄想等。
(4)无自我强迫与对抗强迫的痛苦体验。
2.某些器质性疾病 如中枢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可以出现强迫症状,其强迫症状比较单纯,并且无情绪反应,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往往有神经系统的阳性体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