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常见精神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手册》第189页(1877字)

(一)临床表现

1.常在精神方面,或躯体疾病,或紧张、疲劳、受挫折后发病,表现为过分注意自己的健康,如心跳,躯体温度,呼吸,大小便,躯体异常感觉等。

2.患者个性特征倾向于自恋性,往往过分关注自己躯体的感觉,认为自己一向体弱多病,害怕生病,怕死亡,对健康的关注易受周围条件的影响,一旦出现躯体不适就会自我联想及自我暗示作出疑病性解释。

3.患者疑病观念很顽固,缺乏充分根据,但不是妄想,因为患者知道自己的疾病证据不充分,才迫切地要求各项检查,希望得出患者疾病的结果。

4.患者对平素身体的细微变化都很关心,因此反复就诊,不厌其烦反复检查,经医生诊断,告之患者无大碍时,患者仍深表怀疑,继续到各医院各科要求诊治,以至影响到患者的工作、学习、生活及与周围人的关系。

5.患者的临床表现可以多种多样,有的疑病性躯体不适较突出,伴有焦虑或抑郁,为感觉性疑病症;有的疑病观念明显,但躯体不适及抑郁心境不明显称为观念性疑病症。

(二)诊断原则

1.有原发性疑病症状,有疑病烦恼。

2.反复就诊,结果均是阴性或都与患者主诉躯体不适严重不符。

3.求治心切,经临床其他科治疗效果欠佳。

4.起病大多缓慢,病程持续,症状时轻时重,影响社会功能。

(三)诊断标准:CCMD-3

*43.43疑病症[F45.2疑病障碍]

是一种以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优势观念为主的神经症,病人因为这种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病人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以及病人的痛苦与优势观念,常伴有焦虑或抑郁。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的疑虑或优势观念也属本症。本障碍男女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与躯体化障碍不同),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疑病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对躯体疾病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

②对健康状况,如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但不是妄想。

③牢固的疑病观念,缺乏根据,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躯体化障碍、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四)鉴别诊断

1.精神分裂症 早期可出现疑病症状,但疑病观念不清,内容荒谬离奇,无求诊要求,并有其他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等,可以鉴别。

2.其他疾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在诉说其他症状时,往往在真实的基础上夸大,医生不可误诊为疑病症状,因此在诊断疑病症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肯定要在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才可作出诊断。

3.焦虑症 焦虑症患者无疑病观念,并且通过医生再解释后认为自己某种疾病的疑虑会打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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