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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瘤合并重症肌无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16页(533字)

术前医嘱

手术医嘱

术后医嘱

说明:(1)胆碱能药物应由5mg开始逐渐加大剂量,以肌力明显恢复或几近正常为度,不可盲目大剂量,以免“胆碱能危象”发生。

(2)多数人认为:术晨应继续服用足够剂量的新斯的明或吡啶斯的明。

(3)术中术后不应选用氨基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等,以免加重肌无力。

(4)麻醉剂以氧化亚氮首选,一般不用肌松剂(卡肌宁除外),另外,吗啡、哌替啶等长效镇痛药物也应尽可能不用。

(5)术后应复查血钾并适当补钾,以防低钾及肌无力危象发生。

(6)术后72小时是肌无力危象及胆碱能危象发生的高峰期,故应密切监视并区分,以便及时正确对症处理。如出汗多、食管分泌物多、心率慢、肌肉抽动且静脉注射喜腾5mg,呼吸困难加重者,应考虑胆碱能危象,立即停用新斯的明等胆碱能药物,静脉注射阿托品或异丙肾上腺素(心动过缓者)或同时行机械辅助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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