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给药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与观察手册》第6页(443字)

3.1 根据医嘱给药,并应熟悉病区常用药物用量,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了解病人所用药物之间有无配伍禁忌,如有配伍禁忌,可将给药时间间隔服用,亦可建议医生更换药物,以防发生不良反应或影响疗效。

3.2 为了安全,护士给药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摆药后查(即给药前查),给药时查(即给药中查),给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药品浓度、剂量、用法及时间。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在查对中若发现问题应详细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3.3 为使药物能达到应有疗效,应合理掌握给药时间,用药方法。药物备好后及时分发及处置,特别是注射用抗生素类药物,避免放置过久,易致污染,并可影响药效。

3.4 给药后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有关的病情变化及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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