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寨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44页(737字)
九龙城寨居民为反对港英政府强拆其屋宇而开展的斗争。1898年,在中英签定《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期间,英国政府决定同意保留中国在九龙城的管辖权。但此后,英方多次无理要求取消中国对该城的管辖权,并曾以武力强占过九龙城。清总理衙门指责英军强行占据九龙城违背了《专条》,多次向英方交涉,毫无结果。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9月20日,宝安县民政科长谭家琳奉广东省主席命令,写出《复治九龙城调查报告》。11月7日,宝安县政府向广东省主席和民政厅长呈报《宝安县政府九龙城复治计划大纲草案》,制订了复治方案分期进度表。但复治方案尚未实施,港英当局已在九龙城制造纠葛,借以抵制中方的复治计划。英方看到许多中国居民陆续到九龙城内搭建临时房屋,作为栖身之处,遂于1947年11月27日限令九龙城木屋住户在14日内拆迁,称木屋所建地段系皇家公地,且事先并未获得允许。12月5日又声明在九龙城内香港政府有管辖权。1948年1月5、6日两天,香港200余名警察配备钢盔、盾牌、防毒面具、木棍、手枪、催泪弹等,配合工务局人员调入九龙城,强行拆毁民房74间,居民代表朱沛唐、刘毅夫阻止拆屋,遭到逮捕。1月12日,香港政府派大队武装警察进入九龙城继续拆毁房屋,与城内居民发生冲突。他们竟开枪并发射催泪弹,打伤居民梁昶等7人,其中1人伤势较重。13日,九龙裁判法庭以“鼓动他人反抗警察执行任务”的罪名,判处朱沛唐、刘毅夫各服苦役3个月。港英政府强迫拆迁九龙城房屋的意图是借此显示他们对九龙城的“管辖权”。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向英国驻华大使馆提出抗议,并向英方多次交涉,英方采取拖延战术,不予明确答复,中英关于这一问题再次不了了之。但中国政府未放弃对九龙城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