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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局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45页(453字)

是由港督根据英国对香港有关政制规定而建立的最高行政机构,又是协助港督决定政策的咨询机构。早期曾称议事局。港督是行政局的当然主席,由4位当然官守议员(即布政司、英军总司令、财政司和律政司),以及由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批准港督委任的其他10名议员组成。行政局会议的召开及讨论事项,均由港督决定,港督可以拒绝接受会议的意见,但需记录在案,并向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解释。而港督所作决策,除了情况特别紧急、问题细小或极端保密外,都要事先咨询行政局的意见。它并不仅仅是协助港督决定政策的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向港督提供制定政策的意见,审查立法局的法案,并可在总督同意下,颁布规则条例、法令。其权力为,讨论政府的一切重要政策,拟定法案草案,港督可会同行政局行使特赦权。行政局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局的决定,由集体负责,个人不得对外表示不同意见。行政局每周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很多决定均向外界公布,但开会时禁止旁听,会议事项也保密。港督同行政局是香港行政权力最大的中央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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