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官职级划分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49页(493字)
香港政府政务官按不同条件划分层次,每一个层次作为一个职级。香港政务官分为6个职级,由上到下,由高到低分为:(1)布政司署的司级首长,这个最高级别包括布政司署内主管资源和政策的科级首长和某些最重要的署的首长;(2)甲级政务官,相当于一个主要署的署长级;(3)乙级政务官,相当于副署长级;(4)丙级政务官,相当于助理署长级;(5)高级政务官;(6)政务主任官。同一职级内的政务官在职称级别、职务责任轻重、资格条件高低、薪俸待遇等方面基本相同。政务职系目前大约有430人。政务官的人员结构呈宝塔型,涉及范围有4个方面:一是布政司署的9个主政策科和主资源科,约占政务官的30%;二是政务署,占20%;三是在政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实际推行政策研究的;四是港府60多个部门中,有13个由政务官出任首长级职位。大部分政务官都属于最低的级别,高级政务官为数很少。在不同机构和不同层次的政务官,所起的作用是有差异的。不同层次的政务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亦扮演不同的角色。大致以初级首长(即首长级丙级和乙级政务官)作为分界线,之上的为决策层,之下的为行政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