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列主义基本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2页(8147字)

从总体上对列主义理论的研究,1949-1966年共发表论文19篇,其中翻译的3篇;出版着作8本,其中翻译的4本;出版普及性着作10本,其中翻译的4本;出版资料性着作7本。1966-1976年,既没有发表真正的理论性论文,更没有出版有关的专着。从1977年到现在,发表论文330篇,其中翻译的52篇;出版着作24本(包括论文集17本),其中翻译的2本;出版普及性着作6本,资料性着作34本。在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研究方面,虽然发表了不少论着,但有重大突破的理论专着还未出现。

全国解放后,在涉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方面,开展过一系列大讨论。例如,50年代的“综合经济基础论”、60年代的“合二而一”与“一分为二”、70年代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的争论。由于当时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这些所谓讨论,实际上都成了政治批判。在十年动乱期间,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受到严重干扰,甚至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歪曲、篡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理论界空前活跃,开展了真理标准、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商品经济、人道主义、继续革命、社会主义阶段划分、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等一系列问题的大讨论。这些问题的讨论,大大推进了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关于真理标准、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商品经济,人道主义等问题在哲学、经济学研究的有关篇章介绍)。

马克思主义的革命与不断革命理论的研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清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理论界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中,比较深入地研究和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与不断革命的理论,获得了新的研究成果。比较重要的专着有薛汉伟、辛仲勤、潘匡华的《革命与不断革命的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重要的论文有:龚育之的《关于“继续革命”的几个问题》(《新华文摘》总38期),辛仲勤、薛汉伟的《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新华文摘》总第20期),钟汉文的《什么是马克思的“不断革命”》(《马列着作研究会通信》1981年第11期),匡萃坚的《马克思和“不断革命论”》(《上饶师专学报》1981年第1期)等。综观这些研究成果,有以下的新观点:

(1)马克思的不断革命论所说的革命是指一个阶级报翻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指夺取政权。它仅仅是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一种策略。不能把通常所引用的革命的概念,如组织和建设新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生活某一领域中的重大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和原来意义上的政治革命的概念相混淆。

(2)马克思始终把不断革命这个概念只用于指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并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而没有在任何别的意义上使用过它。因此,“不断革命论”也就是“革命转变论”。

(3)马克思的“不断革命”的终点不仅不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甚至也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后来所设想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十分谨慎的。马克思、恩格斯在1850年3月《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有一段着名论述(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明确指出“……至少直到那些有决定意义的生产力集中到无产阶级手里的时候为止”。

(4)“夺取政权只是革命的开始”的论断,是从社会革命而不是从政治革命的角度来谈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因为无产阶级只有在夺取政权以后,才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对整个社会实行革命的改造。对于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来说,夺取政权当然不是完成,而只是开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还要进行属于社会革命范畴的各方面的革命斗争,但不能把这种革命斗争与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的概念混淆起来。

(5)根据对马克思的不断革命理论的正确理解,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建立以后,在没收地主土地和官僚资本以后,无产阶级政治革命即告结束,我国社会的发展已不再是政治革命。在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和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是错误的。

社会主义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在社会主义取得胜利成为现实以后,特别是在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社会主义将如何进一步发展?关于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在理论研究和指导思。想上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是和商品经济完全对立的,强调计划经济就是实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采用高度集中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否定运用商品市场关系和价值规律,把马列着作中的某些论点和设想加以简单化的教条主义的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改革方面的深入发展,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探讨了社会主义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写出了大批专着、论文和调查研究报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特征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曾经预见过,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是一个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曾想比较快地取消商品货币关系,不过列宁很快地发现这是行不通的,转而采取了新经济政策。1952年斯大林发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肯定了在两种公有制形式并存条件下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必然性,批评了那种认为商品生产会导致资本主义的错误观点。但斯大林认为,国营经济内部不存在商品生产,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国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特征的理解也经历了曲折的认识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指导思想上纠正了“左”的错误以后,我党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乃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历史经验教训。在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特征的认识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最后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科学地表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认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是我们当前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在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特征的研究上,我国许多理论工作者作出了可贵的贡献。理论经济学家林子力写了《社会主义经济论》1-2两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在书中他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根本特征是等量劳动交换和等价交换的统一,并根据社会主义实践中劳动交换关系的新变化,对马克思关于抽象劳动的利学规定作了补充,提出了抽象劳动的三种形态:①不同种的劳动抽象,②不同种和不同质的劳动抽象,③不同种、不同质和不同物质生产条件的劳动抽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基本上是排除了物质生产条件影响的等量劳动交换,是第二种的抽象劳动居于主要地位。但是,这种等量劳动交换,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不能直按交换,而仍然要通过马克思所说的“平均数”即社会必要劳动,等价交换来进行。所以说,等量劳动交换与等价交换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根本特征。这种认识突破了马克思认为等量劳动只能是以时间为尺度的劳动的直接交换的框框。于光远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一文中,引用并肯定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公式: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同时指出:十月革命60多年来,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存在与按劳分配的存在一样,在社会主义阶段都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因此,表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公式应该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三,人民出版社,1985年)。近些年来,我国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其它方面的基本特征,如政治制度方面的高度民主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新型的社会关系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使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理论不断地趋于完善。

(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特征的研究,理论界同时开展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如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要划分阶段及如何划分阶段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宋养琰在《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出版社,1983年)中认为,根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新经验和发展了的马列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社会应分为不发达和发达两个阶段。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上,虽然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展开,但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即使在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阶段里,也还是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时期,只有在发达的阶段结束了,才能实现向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转变。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要不要分为不发达和发达的两个阶段,我国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如有人主张社会主义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①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主要特征以公有制、商品经济和二级按劳分配为主体,还存在非主体的非社会主义经济;②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主要特征是两种公有制、商品经济和二级按劳分配,工农之间的阶级差别还存在;③社会主义的发达阶段,主要特征是单一的全社会所有制、商品经济和二级按劳分配以及阶级差别的消失;④社会主义极发达阶段,主要特征是单一的全社会所有制,没有商品生产,实现了一级按劳分配,阶级差别完全消失(陈力文,《社会科学研究》1987年第1期)。

(3)关于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问题的研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理论界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研究,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混淆了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界限,有些人由于看到现存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政治上有弊端,就认为这个社会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还处于过渡时期之中;二是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及其相对稳定性认识不清,混淆量与质的界限,把“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看成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幻想一步跨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甚至共产主义社会。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编写组认为,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第一,社会化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现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总的来说,处于一种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但是,在这种不平衡中,社会化的生产力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在这样的生产力基础上是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那种认为我们还没有马克思恩格斯确认的可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化生产力的断言是没有根据的。第二,社会化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但并不是社会主义革命和胜利的唯一因素。社会主义革命的发生和胜利是各种社会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把革命的过程理解成一种纯粹的经济过程。中国先于世界一些社会化生产力更发达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世界历史发展不平衡的产物。第三,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决定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不能采取单一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但这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因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所有制占绝对的优势。不能认为只有整个社会达到“完全”、“纯粹”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能算社会主义社会(见《历史问题注释本》)。《社会主义经济论》一书也不同意我国处在过渡时期。该书认为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出现了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通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造成共产主义的物质前提;另一条是通过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道路,即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同样可以使生产高度的社会化,造成共产主义的物质前提。我国走的是后一条道路,不能因为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就认为我们走资本主义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我们党的决议和文件中多次强调指出:我国现阶段仍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科学论断。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同时又是一个科学体系。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是一要坚持,二要发展。围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国内开展了研究和讨论,取得不少研究成果。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过去国内学者一般都沿用列宁和斯大林下的定义。近些年来,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国内一些学者在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于光远在《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丛刊》1983年第1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研究》1986年第1期)和《马克思主义、一般文化与社会主义建设》(《广西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等文章中,从三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下了定义:①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他的战友恩格斯在上世纪40年代创立,并为他们的继承者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一种社会学说或社会理论。②马克思主义又是近代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③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利益、要求、思想和情感的科学表现。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就是它是一种社会学说。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学说就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说是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宇宙观、历史观和对当代社会进行的严格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段若非在《马克思主义是完整的科学世界观》(《红旗》1987年第3期)一文中,给马克思主义下的定义是:“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特别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更特别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2)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两者统一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之中。离开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创造的观点,就谈不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我国理论工作者对这个问题也展开了研究和讨论,取得了成绩。

《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以坚持基本原理为前提》(《社会科学》1985年第10期)一文的作者唐昌黎认为,一门科学的基本原理,是指该科学体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基本原理一变,科学体系就会发生变化。一门科学的基本结论和论证基本结论得以成立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观点,属于该门科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社会的基本结论,确认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第二层是直接论证基本结论的基本观点,如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水平、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学说……等。第三层是论证第一、二层的观点得以成立的基本观点,如唯物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实事求是的观点……等。以上三个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整体性,缺一就不能构成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因此唐文认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以坚持基本原理为前提,抛弃基本原理就谈不上发展。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能指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增加新的内容,不同意“突破基本原理”、“改变基本原理”的提法。《经济学的变革与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1985年第8期)一文的作者周建明从经济学研究出发,认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改变从基本原理出发而不从事实出发的方法,要把研究内容从局限于解释、证明基本原理在今天为什么还能成立,转变到从实际出发,解释实际现象,解决实际问题上来,使经济学真正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

(3)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1983年3月在全国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于光远提出了“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中国社会科学》1983年第10期)。后来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又一次提出了这个命题(《马克思主义研究》1985年第1期)。他根据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一书中的有关论述,得出“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结论,并进而提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到今天,应该有它的上篇和下篇的主张(上篇为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科学,下篇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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