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书籍: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95页(429字)
这是我国行政法学界许多着作近年来共同探讨的又一个重要课题。有的研究者认为,根据需要与可能,重点加强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行政立法,是开创我国各级政府工作依法办事的新局面,在我国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加强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朱维究的《试论我国的行政讼诉》(《法学研究》1984年第4期)、梁慧星的《论经济行政争议及其复议制度》(《法学研究》1985年第4期)和李宗兴的《加强行政立法刍议》(《中国法学》1985年第4期)等论文,对怎样建立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问题,都发表了各自独特的见解。
除此以外,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界还对封建时代有无行政法,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都是国家行政工作人员,人民法院能否引用同级政府颁布的各种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等作为判案根据,以及审查和清理行政管理法规工作中提出的一些理论问题等,也开展了热烈的争论和有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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