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99页(768字)
从新中国成立时起,人民政府就曾陆续发布过许多经济法规。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人大、国务院先后发布了320多个重要经济法律和经济行政法规,有关部门还制订了400多个经济方面的规章,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开展了对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社会经济括动开始逐步纳入经济法制的轨道,我国的经济法学在经济发展对法律提出迫切要求的客观形势推动下也随之迅速发展起来。它一出现,就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引起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科学、技术、教育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现在全国已有5个法学研究所设立了经济法研究室(组),约有60多个院校(包括政法院校、普通院校和财经、理工、农林院校)设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国务院设立了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组织和推动全国的经济法研究工作。国务院53个部、委等单位的法制机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法制机构,也在研究经济法。全国从事经济法研究和教学的人员已达400多人。1984年8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成立,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也成立了经济法研究分会。到1985年,经济法学界共发表了宣传经济法的文章近3000篇,出版了一批通俗读物,各地还广泛举办了经济法讲座和宣传经济法制的报告会。经济法学界部分人员参加了经济法规的起草工作。编辑出版了几百万字的国内外经济立法的参考资料。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及部分地区分别召开了多次经济法理论学术讨论会。司法部组织力量编写了高等学校试用教材《经济法学》,许多高等院校也编写了自用的经济法教材。在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方面,发表了300余篇学术论文和一批专着,对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地位、体系、作用,对经济建设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重要经济法律问题和某些经济法规的制定,进行了广泛热烈的探讨,学术空气十分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