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产品的研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38页(217字)

服务劳动的结果是服务产品还是劳务产品,经济学界有不同的意见。不少同志从服务劳动是提供劳动服务的概念出发,把服务劳动的结果称为劳务。有的同志给劳务作了规定,说“劳务是服务劳动所生产的用于交换的特殊产品”(何小锋:《劳务价值论初探》,《经济研究》1981年第4期)。另一些同志则认为,服务劳动所创造的应称为服务产品(白仲:《论服务产品的二重性》,《经济学周报》198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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