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的基本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53页(1869字)

对于如何发挥中心城市作用问题,不少同志认为,需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行体制改革和解决当前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的过程中,进行综合的理论分析。

(一)关于城市经济的基本特征

1.把城市经济的本质特性概括为聚集性、开放性和高效性三个特征。聚集性:城市具有集中大量生产企业和经济组织的特点,集中拥有各种专长和技能的职工队伍,使广泛的经济联合和协作成为可能的聚集性;开放性:城市同外界在生产协作、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科学技术交流、人才流动、信息交换、对外贸易方面具有开放性;高效性:城市在再生产的其他环节和部门,诸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信息传递、能源供应、商业服务、物资流通等密切配合下,相互协调因而具有高效性。

2.有的人把城市经济的本质特征概括为相对独立性和依存性两个方面。认为,城市经济一方面作为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与其他经济部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相互联系中形成和发展的,与周围世界的相互交往,成为它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形式,形成它的依存性;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又表现为一个有自身规定性的独立的社会经济体系,形成它的独立性。

3.还有的人在分析城市经济特征时,强调了城市经济的复杂性、系统性和完整性。认为,城市经济是一个复杂的完整的系统。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构成了整个城市系统的子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研究城市经济本质特征,最重要的是认识城市中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建立合理的城市经济内部结构,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经济本身的素质,从而充分发挥城市经济的中心作用。

(二)关于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的关系

1.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的关系。一种意见认为,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是同一个概念。经济中心是对中心城市的功能而言,而中心城市则是经济中心的实体。就经济中心而言是少数的,它是指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成为建立大经济区的重要依靠的大城市。只有少数中心城市,才可称为经济中心。持这种观点的被称为“窄派”。第二种意见认为,凡是城市,都是经济中心,理由是;所有城市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所不同的只是根据不同城市的作用范围,强度大小、分为大、中、小各类经济中心。持这种意见的人被称为“宽派”。

2.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的涵义。大部分人认为,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是生产力的一种重要的空间存在形式,是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因此,它不仅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一般地发挥中心作用,而且要发挥中心城市在组织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中心作用。

(三)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分类和层次问题

如何确定城市性质、功能,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确定城市性质、功能,主要是根据城市自身的特点而定,一个城市向什么方向发展,突出什么,要依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确定;另一种意见认为,确定一个城市性质、功能,不仅要考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还要考虑所在地区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与周围城市的合理分工和周围城市是否有利。

还有的同志认为,正确确定城市性质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具有深远意义。城市性质也是城市间的不同分工和建立合理的经济网络问题。经济网络是否组织得合理,地域分工体系是否能成为一个高效能的开放性经济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网络中的城市性质及发展方向能否被合理地确定。

关于城市划分层次、类型。不少人认为,划分城市层次和类型的主要依据是:(1)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2)经济状况和物质技术条件;(3)规模大小;(4)社会历史情况。根据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全国或几个省范围内的大型经济中心、省和地区范围内的中等经济中心、县范围内的小经济中心。城市类型:有群体型、海港型、开发型等;另外,还有单功能和多功能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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