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324页(1747字)

元朝的政治制度,是汉法、蒙古法、回回法交织的产物,在元史研究中为难度较大的课题。经过国内学者的多年努力,已取得了以下成果。

周良霄的《元代投下分封制度初探》(《元史论丛》第2辑,中华书局,1983年)对有元一代投下分封制度作了总的探索;周清澍的《汪古部领地及其统治制度》(《文史》第14辑,中华书局,1982年)和叶新民的《弘吉刺部的封建领地制度》(《内蒙古大学学报专刊·纪念校庆二十五周年学术论文集》1982年)则对投下制度进行了实例解剖。以上文章对投下制的看法虽有所不同,但都认为以人身依附关系为特征的投下制度对中原地区来说是生产关系上的倒退,是历史发展中的逆转。元朝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了社的组织,它既是劝农组织,又是社会基层组织。杨讷的《元代农村社制研究》(《历史研究》1965年第4期)阐述了农村社制的产生和推行过程、社制的内容与作用及其发展变化过程。

从隋唐以来历朝实行的科举制度在元代废置了几十年,至仁宗延祜二年(1315)方才开科取士,其后又一度废置。姚大力在《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6期)一文,论述了科举废置的原因。该文还对元代设科取土的情况及其社会影响进行了研究。

由于科举制度久废不行,元代主要从吏中选任官员,吏员出职制度(即由吏入官制度)对元代政治有较大影响。许凡的《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历史研究》1984年第6期)和《元代的首领官》(《西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2期)两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元朝重吏是对金、宋崇尚记诵词章、空谈性命之风的反动,但造成的后果是官吏素质下降,吏治腐败,所以元末人有“宋亡于儒”,“元亡于吏”的说法。

元代设立御史台、宪司等机构负责监察,郝时远在《元代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作用》(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集》1982年第2期)中考察了该机构的职能作用,指出元代监察机构的作用发挥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其原因是它必须服从封建专制帝王的意志和需要;封建制度本身的各种弊病,也对其作用的发挥产生着内在的消极影响。

元代的职官制度和法律制度均具有一定的特点,在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比较薄弱。

【参考文献】:

蔡美彪等着:《中国通史》第7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

《中国史稿》编写组:《中国史稿》第5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

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研究室编:《元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

韩儒林:《穹庐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李干:《元代社会经济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

高文德、蔡志纯:《蒙古世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陈高华:《元大都》,北京出版社,1982年。

邱树森:《元朝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

黄时鉴:《元朝史话》,北京出版社,1985年。

高文德:《蒙古奴隶制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

余元盦:《成吉思汗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

韩儒林:《成吉思汗》,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

杜玉亭、陈吕范:《云南蒙古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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