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的建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540页(1121字)
1956年第一次全国科学规划会议以前,黑龙江省还没有专门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1958年以后,根据本省的具体条件和当时的需要,陆续建立专门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了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1960年前后,又相继设立了教育科学研究所、新闻研究所、俄语研究所。接着,又建立了法学研究所和文学研究所。调整中撤销了俄语研究所和法学研究所;1963年,在黑龙江大学建立了苏联远东研究所。1964年,为了加强对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把分散在几个单位的哲学、经济、历史研究机构及苏联远东研究所合并,成立了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文化大革命”期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一度被解散。1973年,恢复和重建了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下设政治理论,苏联远东、历史和地方党史4个研究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省社会科学院。在此期间,省直部分厅、局及部分地、市和高等院校也相继建立了一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到目前为止,已经初步形成了由省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党校和省直部门科研机构组成的社会科学研究体系。
省社会科学院,是全省综合性的地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下设哲学、政治、经济、西伯利亚、历史、文学、情报和社会与科技发展等8个研究所及综合研究室。此外,还设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研究生部和社会科学培训中心。
省社会科学院建院以来,在科研工作中,清理了林彪、“四人帮”反革命谬论的流毒和“左”的错误路线的影响,在理论上进行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工作,并围绕本省“四化”建设的需要,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省社会科学院的发展目标是重点发展苏联问题、东北史和地方史、文化史等地方优势学科,加速建设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加强“四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论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繁荣我国社会科学事业做出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直部分厅局和地、市及高等院校到1984年底,已建立34个社会科学研究所(室)。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协助省委指导、规划全省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领导机构,担负着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任务。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