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133页(5288字)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水肿、蛋白尿症候群,发展至严重时可发生抽搐和昏迷,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重度妊高征对母胎危害极大,迄今为止,仍为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原因尚不明确。防治妊高征的关键为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诊断】
1.临床表现
(1)症状 详尽了解患者在未孕前有无高血压或抽搐史。双胎、羊水过多、葡萄胎、慢性肾炎、糖尿病等均为妊高征好发因素。
1)轻度妊高征 有二次血压≥17/12kPa(130/90mmHg)间隔6h以上或血压较基础水平血压升高4/2kPa(30/15mmHg),可伴有轻微蛋白尿或水肿。
2)中度妊高征 血压>17/12kPa(130/90mmHg),但<21.3/14.6kPa(160/110mmHg),或24h尿蛋白定量>0.5g,蛋白尿“+”或伴水肿。
3)重度妊高征 血压≥21.3/14.6kPa(160/110mmHg),蛋白尿“++~++++”或24h尿蛋白定量>5g或伴有水肿头痛等自觉症状。
a.先兆子痫 上述症候群伴有头晕、头痛、视力模糊、胸闷、上腹隐痛等自觉症状。
b.子痫 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在产前、产时、产后24h内发生抽搐或昏迷即为子痫。发作时眼球固定,瞳孔放大,全身肌肉强直,牙关紧闭,呼吸暂停,面色青紫。约1~2min后全身肌肉强烈抽动,继而昏迷,轻者短时期清醒,重者反复或持续抽搐昏迷。
(2)体征
妊娠20周后发现血压升高17/12kPa(130/90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4/2kPa(30/15mmHg),蛋白尿≥“+”或24h尿蛋白定量≥0.5g。
3.辅助检查
(1)血液学检查
1)血红蛋白含量明显升高,血细胞比容≥0.35,全血黏度比≥3.6,血浆黏度比≥1.6~1.7,了解有无血液浓缩。
2)血尿酸、尿素氮、非蛋白氮和肌酐测定。
3)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时间及3P试验以了解凝血功能情况。
4)动脉血气分析酸碱平衡测定与血电解质测定。
5)肝功能测定、总胆红质等。
6)胎盘功能测定。
7)胎儿成熟度测定。
(2)尿液检查 尿蛋白定性,24h尿蛋白定量,0.5~5g中度,>5g重度。
(3)眼底检查 视网膜小动脉与小静脉比例可由正常的2∶3变为1∶2,甚至1∶4,视网膜有水肿出血改变。
(4)心电图检查 了解心功能。
(5)B超 测定胎儿双顶径、股骨长度、胎盘分级、羊水量、子宫多普勒彩色超声检查,脐动脉血流S/D显示脐动脉阻力较高。
(6)胎心监护。
(7)必要时测定羊水L/S值了解胎肺成熟度。
3.鉴别诊断
(1)妊高征应与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或慢性肾炎等相鉴别。
(2)子痫抽搐或昏迷时应与癫痫、脑溢血、癔病、糖尿病所致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等相鉴别。
【治疗】
治疗原则 解痉、镇静、降压、利尿。
1.轻度妊高征 门诊治疗,加强孕期检查,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以防止病情加重。
(1)注意休息 左侧卧位。
(2)镇静剂 鲁米那0.03g,每日3次,口服,或地西泮(安定)2.5mg,每日3次口服。
(3)门诊治疗效果不明显者,妊娠37周应住院治疗。治疗后血压平稳,不超过18.6/12kPa(140/90mmHg),则继续妊娠。
2.中度妊高征 可参照重度妊高征的治疗,但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
3.重度妊高征 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发生。预防胎盘早剥、脑溢血、心肾衰竭、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并发症。
(1)解痉药
1)硫酸镁 为首选解痉药。首次负荷剂量用25%硫酸镁16ml,溶于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入(不少于5min),继以25%硫酸镁60ml,溶于10%葡萄糖液1000ml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小时1g为宜,最快不超过2g。夜间可用25%硫酸镁10ml加1%普鲁卡因2ml臀部深肌肉注射。每日用量15~20g。
2)注意事项
a.滴注过程中严密注意孕产妇的膝反射,呼吸和尿量,如膝反射消失,呼吸<16次/min,24h尿量<600ml或4h尿量<100ml都应停止滴入。
b.备10%的葡萄糖酸钙10~20ml,遇有硫酸镁中毒时用上述药物10ml静脉注射。
(2)镇静药
1)地西泮(安定)10mg,缓慢静注或肌注,平时地西泮(安定)5mg,每日3次口服。
2)冬眠药物控制子痫抽搐,重度妊高征,冬眠Ⅰ号,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于10%葡萄糖500ml静滴。冬眠Ⅱ号,上述三药物均剂量减半。
(3)降压药 当舒张压≥14.7kPa(110mmHg)或平均动脉压≥18.6kPa(140mmHg)应给予降压药以预防脑血管意外,但舒张压不能低于12kPa(90mmHg)以保证胎盘灌注。
1)肼苯达嗪 首选降压药,主要扩张外周血管,增加心、肾及子宫胎盘血流量。12.5~25mg加5%葡萄糖250~500ml静脉滴注,一般为20~30滴/min,或10~20mg,每日2~3次,口服,注意血压降至18.7/12kPa(140/90mmHg)应停药。
2)柳胺苄心啶 为α1β受体阻滞剂。50~100mg加入5%葡萄糖液500ml滴注,根据血压调节滴速控制在8~40滴/min,100mg口服,每日3次。
3)硝苯地平(心痛定) 钙离子拮抗剂,使子宫平滑肌松弛,降压,改善微循环。10mg口服,每日3次或咬碎含舌下见效快。
4)甲硫丙脯酸(开普酮) 血管紧张素酶抑制剂,可舒张小动脉,达到降压作用。25~50mg,每日3次,口服。
5)硝普钠 强有力的血管扩张剂,扩张周围血管使血压下降,作用迅速。但由于其代谢产物为氰化物,能透过胎盘对胎儿有毒性,故不宜妊娠期用。产后血压过高,其他药物见效不佳时,可考虑应用,60mg加入10%葡萄糖液1000ml,缓慢滴注,用药不宜超过72h,用药期间,应严密监察血压及心率。
(4)利尿药
1)应用利尿剂的指征
a.全身水肿、肺水肿、脑水肿。
b.心衰或高血容量、重症贫血。
c.并发慢性肾炎、慢性高血压病史。
2)呋塞米(速尿)20~40mg肌注或+5%葡萄糖20~40ml静注,注意电解质变化。
3)甘露醇降低颅内压,对脑水肿治疗效果好,20%甘露醇250ml于15~20min内滴完,但对心衰肺水肿禁用。
4)氨苯蝶啶 50~100mg每日3次,口服。
(5)适时终止妊娠 妊高征患者经治疗后,适时终止妊娠是极为重要措施之一。
1)终止妊娠指征
a.先兆子痫积极治疗24~48h无明显好转者。
b.先兆子痫孕妇胎龄已超过36周经治疗好转者。
c.先兆子痫孕妇胎龄不足36周胎盘功能检查提示胎盘功能减退,而胎儿经检查已成熟者。
d.子痫控制后6~12h。
e.合并心衰已控制者。
2)终止妊娠方式
a.引产 宫颈条件成熟,宫颈评分>5分以上,行人工破膜加催产素静滴,宫颈评分<5分,单用催产素静脉滴注。临产后,适当缩短第二产程,负压吸引或低位产钳,第三产程注意胎盘和胎膜及时完整娩出,防止产后出血。
b.剖宫产 有产科指征者,宫颈条件不成熟,在短期内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引产失败(人工破膜加催产素引产4h仍不能临产者),胎盘功能减退已有胎儿窘迫表现者及病情危重者。
(6)子痫的处理
1)控制抽搐
a.25%硫酸镁10ml加25%葡萄糖40ml缓慢推入,5min以上,随即25%硫酸镁40ml加5%葡萄糖500ml静滴。推完。
c.哌替啶(度冷丁)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5%葡萄糖500ml静滴。
2)降低颅内压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
3)出现肺水肿时则用呋塞米(速尿)20~40mg静脉注射,同时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7)护理 子痫的护理与治疗同样重要,应加强监护,即使产后24h,仍有可能发生子痫。
1)置于暗室避免声光刺激。
2)各种治疗操作均需轻柔。
3)有床档,防止抽搐时摔伤。
4)防止抽搐时咬伤唇舌,应备有包裹纱布的压舌板,便于抽搐时放入口内。
5)防止黏液阻塞气道,应取侧卧位。
6)留置导尿管,计出入水量,定时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