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生理药理观察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临床心律失常诊疗手册》第369页(356字)

1.停心脏性药物3天或5个半衰期。

2.进行对照电生理检查,测定电生理特征的参数,作诱发心动过速的尝试。

3.急性药物试验:静脉注射适量被试药物,维持血药浓度,进行用药后电生理检查,测定用药后电生理特征的参数,同时测定血药浓度。

4.对照电生理检查能诱发心动过速者,注药后再作诱发试验,观察是否能抑制诱发心动过速。同时测血药浓度。

5.临床用药试验:初步认为有效的药物,按临床常规治疗方案用药,3天或5个半衰期后,再作诱发试验,观察是否能抑制心动过速,同时测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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