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人之债权之移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山大学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第437页(208字)

如属船舶保险,对保险人之债权,须经保险人同意方得转移;如未经其同意而移转被保险船舶之所有权,则有关保险期间终止。如保险期间在上述所指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有权收回自保险期间终止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之已付保险费。如属货物和其他动产保险,移转保险单时,对保险人之债权亦随之移转;如单纯移转保险标的物之所有权或占有,又或更换对保险有利害关系之人,则保险期间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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