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信息及其权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24页(419字)

未披露信息(Undisclosed Information)在TRIPs中是指:秘密的、有经济价值的、已有保密措施的信息。未披露信息包括了商业秘密以及贸易秘密的概念,范围要更大些。

未披露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靠保密而不是靠法律来维持价值;

(2)没有绝对的排他性,权利人无法阻止他人开发出不谋而合的技术,更不能追究善意第三人的责任;

(3)保密的界定和程度各有不同;

TRIPs对未披露信息权利(Undisclosed Information Rights)的规定是:禁止或制止他人在没有得到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泄露、获取、使用未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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