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和跨协议的减让暂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1页(255字)

申诉方应首先在与申诉有关的同一部门中暂停减让。若它认为暂停在同一部门中的减让不现实或不够有效,也可在同一协议管辖下的其他部门暂停减让。若寻求在同一协议管辖的不同部门进行报复,还需要通知世贸组织的相关部门,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世贸组织所有相关部门都得到通知,保证这一措施的透明度。

允许进行跨部门和跨协议报复的条款意味着,若一成员被证明违反了它在知识产权或服务贸易领域的义务,受影响的成员可以在货物贸易领域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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