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的例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5页(186字)
《政府采购协议》规定两种例外情况:一是政府采购协议不妨碍其成员在武器、弹药或军用物资的采购方面,为保护其他利益而采取其认为必须的行动或不泄露任何资料;二是为保护公共道德、秩序和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及健康,保护知识产权等实施措施,但不能作为对条件相同的国家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一种手段,或作为对国际贸易的隐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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