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超越权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36页(262字)

仲裁员超越权限是指仲裁员所作的裁决涉及仲裁协议所未曾提到或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的争议;或者裁决内容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因仲裁协议无效而导致的仲裁员不具管辖权的问题不属仲裁员超越权限范畴。如果所作出的裁决没有解决提交仲裁庭的一切问题,则该裁决属不完全裁决。不完全裁决虽然没有解决提交仲裁庭的所有争议问题,但该裁决毕竟是在仲裁员权限内作出的,这与仲裁员超越权限作出裁决的情况不同。所以,如果以仲裁员超越权限为由,要求拒绝执行不完全裁决的请求一般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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