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45页(1186字)
国际上的主要仲裁机构有:
(1)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Court of Arbitration)。该院成立于1923年,隶属于国际商会,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国际商会是国际民间组织,其仲裁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该仲裁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技术顾问若干人。每个参加国国家委员会指派成员1人。我国已于1996年参加国际商会。
(2)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该院成立于1917年,总部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隶属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职能是独立的,主要解决工商和航运方面的争议。该院设有3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由商会执委会任命,任期3年。3名委员中1人充当主席,由对解决工商性质争议富有经验的法官担任,1人为执业律师,另1人则由商界享有声望者担任。仲裁院下设秘书处,秘书长1人。
(3)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该院成立于1892年,原名为伦敦仲裁会,1903年改名为伦敦仲裁院,1981年改为伦敦国际仲裁院。该院由伦敦市府、伦敦商会和女王特许仲裁员协会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管理。
(4)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该协会成立于1926年,总部设在纽约。在全美24个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它是由美国仲裁社团、美国仲裁基金会和其他一些工商团体组成的。它是一个民间性的非营利性的机构,既受理美国国内的商事争议,也受理国际商事争议案件。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WIPO Arbitration Center)。该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于1994年10月正式开始运作,设在瑞士日内瓦。中心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的一个机构,设有仲裁协会和仲裁咨询委员会,其职能作用是向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就调解规则和仲裁规则提出建议和意见。
(6)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该中心是根据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而成立的。该中心是世界银行下的独立性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该中心的任务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成员国国家(政府)与他国国民之间因国际投资而产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