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39页(239字)

侦查人员制作的记载侦查机关搜查活动的诉讼文件。搜查笔录起着反映搜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作用。搜查笔录一般由文字和图像构成,内容包括:执行搜查单位,执行人员,批准机关,搜查时间、地点,搜查过程,搜查结果,制作笔录人意见,签名,备注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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