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19页(572字)

鞋底外表形态结构特征在承受客体表面形成的反映形象,是足迹的重要类别。根据鞋印中反映的形象特征可以对犯罪人在作案过程中穿用的鞋子进行同一认定,为侦查和审判活动中认定犯罪人提供鉴定结论。鞋印中的形象特征包括两大类:①鞋底加工制作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形态特征。包括鞋底的长度和宽度、鞋底形状、基本结构和鞋底花纹图案。根据这些特征可以区分鞋的种类、大小及产地、产家,缩小侦查范围。我国已在全国实施了鞋底花纹建档管理与查询制度。有些手工制作的鞋底,其外表结构形态细节特征具有个性特点,如手工缝制鞋底的针脚特征、手工裁切鞋底的边缘花纹特征及整修特征等;它们在形成过程中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随意性,可以作为对鞋子进行同一认定的依据。②鞋底在穿用过程中形成的特征,包括鞋底的磨损及修补特征。由于穿用过程中受力特点及修补方式千差万别,所造成局部缺损的形状、大小、分布及其他附加特征具有很强的特定性,因而可以作为对留痕鞋子同一认定的可靠依据。在鞋底稍长时间穿用后,由正常行走运动而逐渐形成的鞋底磨损形态称为“常态磨损特征”,具有直接认定人身的意义(见鞋底常态磨损特征检验)。除了上述形象特征之外,在鞋印中还包含步法特征,是人在行走运动中的用力习惯在足迹中的反映;步法检验也是足迹检验的重要内容(见步法特征、步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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