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78页(1297字)

行政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或同样具体行政行为(见可诉性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案件中的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共同诉讼 行政诉讼共同诉讼人是行政诉讼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行政诉讼共同诉讼。可见,构成行政诉讼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原告或被告的人数为二人以上或者原、被告人数均为二人以上;②诉讼标的是同一或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③相应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行政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非同一个标的)的案件,法院并非必须合并审理。只有法院认为合并审理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有利于法院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并有利于法院作出正确、合理的判决时,法院才会决定合并审理。否则,即使是多个当事人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案件,也不会构成共同诉讼。没有共同诉讼,也就不可能有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共同原告 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或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的两个以上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共同原告主要有下述情形:①行政主体在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中对两个以上相对人给予处罚,这些被处罚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②行政主体因同一事由对两个以上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些相对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③行政主体对两个以上申请同样的许可证照的相对人均予拒绝或不予答复,这些申请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④行政主体违法要求两个以上相对人履行某一相同义务,这些相对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⑤行政主体对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就同一事由作出同一处理决定,该法人、组织和他们的负责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⑥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侵害了两个以上个人、组织的权益,这些被害人均认为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处罚过轻,就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被处罚人和被害人均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⑦发放抚恤金案件中,两个以上公民认为同一行政主体没有依法发给他们同一性质的抚恤金而提起行政诉讼;⑧行政主体没有依法履行某一法定职责,同时导致了两个以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这些被害人均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共同被告 共同作出被原告所诉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的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践中,共同被告主要有下述情形:①两个以上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就其共同管辖的事项或分别涉及各自管辖范围的事项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诉;②两个不同地域的行政机关就其共同管辖的事项或分别涉及各自管辖区域的事项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诉;③上下级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诉;④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诉;⑤两个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而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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