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12页(275字)

指纹的内部纹线、外围线和根基线三个系统汇合处构成的三角形态称为“指纹三角”,亦称“外角”。在指纹分析编码和检验中,常在指纹三角部位确定某一点作为计算纹线的起点或终点,称为“外角点”。最靠近三角的一条上行纹线,也即最邻近内部花纹系统的一条外围线称为“上部支流”;最靠近三角的一条下行纹线,也即最邻近内部花纹系统的一条根基线称为“下部支流”;上、下部支流相交点,确定与外角点;上、下部支流不相交的(分离外角),以其假想延长线的交点为外角点;分离外角内有点线或短棒的,以该点或该短线近中心侧端点为外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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