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农药限量使用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页(478字)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法典使用的定义》中规定:(1)食典对农药残留的最高限量指由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的,对食品和动物饲料内部或表面法定允许的最高农药残留浓度(以毫克/千克表示)。最高残留量是根据农药合理施用量数据确定的,用符合有关最高残留量规定的产品生产出的食品从毒理学的角度来看应是安全的。(2)食典对农药残留的最高限量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它是由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根据以下材料确定的:对农药及其残留量的毒理学评估;有关农药监测试验和监测施用,包括那些采用国家核准的农药合理施用量的试验中得到的残留数据的回顾报告。该回顾报告中列出了根据由国家一级推荐、核准或注册的最高施用量而进行的监测试验中得到的数据。考虑到各国对病虫害防治的不同要求,食典对农药残留的最高限量采用了这些监测试验中得出的较高数据,这些试验被认为是代表了有效的病虫害防治。(3)通过在国家和国际一级将各种饮食中农药残留摄入估计数和确定数与允许日摄入量进行了比较后表明,符合食典对农药残留最高限量的食品是可供人类安全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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