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过疏地域振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页(369字)

日本国会为解决农村人口较少,生活环境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缩小城乡差别,于1990年3月31日通过《过疏地域活性化特别措施法》。该法由5章30条组成。其中第1章总则,对立法目的、法律用语定义、实行过疏地域振兴对策目标等作出规定。第2章过疏地域创造性活动计划,对市町村活动方针、都道府县活动计划、行政机关协助等作出规定。第3章过疏地域创造性活动财政特别措施,对国家实行补助、地方偿债、资金确保等作出规定。第4章过疏地域创造性活动其他特别措施,对过疏地域基础道路整备、医疗条件改善、改善高龄者福利、改善教育条件、利用农地山林、发展中小企业、减轻债务偿还、减免地方税收等作出具体规定。第5章杂则。该法于1993年进行修订。日本政府于1990年颁布了《过疏地域活性化特别措施法施行令》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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